您可以下列方式從您的Mox戶口付款:
(a) 在接受萬事達卡的地點,使用您的Mox卡在香港或海外進行(網上或親身)購買;或
(b) 使用Mox應用程式以:
您可使用Mox應用程式從您的目標戶口付款以:
(a) 將款項轉至您的Mox戶口;
(b) 在您的目標戶口之間轉賬;
(c) 透過其戶口號碼或Mox應用程式指明的識別代號(例如流動電話號碼),將款項轉至另一位Mox用戶的Mox戶口(但非目標戶口);
(d) 使用戶口號碼或Mox應用程式指明的識別代號(例如電郵地址、流動電話號碼或快速支付系統識別碼),將款項轉至另一香港銀行的戶口;或
(e) 使用所需賬單資料將款項轉至您選擇的商戶,以支付賬單。
您可以下列方式在Mox戶口收取款項:
(a) 使用Mox應用程式從您其中一個目標戶口轉帳;
(b) 由另一位Mox用戶使用Mox應用程式,透過您的戶口號碼或Mox應用程式指明的識別代號(例如流動電話號碼)向您轉賬;
(c) 由另一香港銀行的戶口,使用您的戶口號碼或Mox容許的識別代號(例如流動電話號碼或香港身分證號碼)向您轉賬;或
(d) 就使用您的Mox卡進行的交易,收取退款。
您可使用Mox應用程式從您的Mox戶口或任何其他目標戶口轉賬至您的目標戶口,以收取款項。從其他Mox用戶或其他香港銀行戶口轉賬的款項,不可用您的目標戶口收款。
(a) 您可立即從您的戶口付款,或設定未來的日期作付款或定期付款。
(b) 您在作出付款或交易前,請檢查所有資料均屬正確。這檢查十分重要,因為付款或交易一經完成,您可能無法取回款項。
(c) 我們可委聘另一金融機構作出付款。我們會告知另一金融機構您將支付其費用。然而,其他金融機構將決定您的收款人是否可全數收取付款,我們對此並無控制權及責任。如我們獲告知未能完成付款,我們會盡快通知您。
(d) 我們會嘗試盡快將款項轉至您的收款人,惟這可能需時數日。例如,您的付款受制於以下各項:
(e) 我們將透過Mox應用程式通知您戶口的任何支付或收取的款項。
(f) 您亦可透過Mox應用程式查閱您戶口的所有支付或收取的款項。
(g) 我們可設定限額,限制您可從您的戶口提取的金額,不論就每項提款或在一段期間而言。Mox應用程式載有這些限額的詳細資料,以供查閱。
(h) 您可隨時在Mox應用程式調低您的戶口的限額。您會有一項個人化限額,並將適用於您的所有戶口。
(i) 如在調低限額後,您想提高限額(必須受限於我們設定的絕對限額),您可隨時在Mox應用程式作出調整。
(a) 一般而言,我們會應您要求在您提出(或已提出)要求當天付款,但在下列情況下,我們可能不會付款:
(b) 如我們阻截一項付款,我們將盡快通知您,惟法律禁止則除外。
(a) 如我們認為有需要,我們可取消或暫停您付款或使用某特定付款方法的權利,包括:
(b) 如我們如第7(a)條所載取消或暫停,我們將盡快通知您,而您必須取消連結有關戶口的任何定期交易。
(c) 就因我們取消或暫停您的付款權利、您使用某特定付款方法或如我們延遲、阻截、凍結或拒絕一項交易,而引致您蒙受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惟您的損失是由我們的欺詐行為、故意失責或疏忽而引致則除外。
(a) 您在Mox應用程式發出賬單支付指示後,經過我們就賬單支付所須的處理時間後,您選擇的商戶將會收到付款。
(b) 您不應轉賬超過我們就賬單支付所設定之限額款項,至所選擇的商戶。
(c) 如您使用Mox應用程式支付賬單,我們將向我們的電子支付系統供應商提供資料,包括曾向商戶付款的賬單支付用戶名單,以及該等用戶分別向該商戶支付的個別款額。我們的電子支付系統供應商將向有關商戶提供任何有關資料以處理您的賬單支付指示。 您同意我們向我們的電子支付系統供應商披露任何有關資料,並確認我們的電子支付系統供應商將向有關商戶提供該等資料。
(a) 我們可向您提供快速支付系統服務讓您使用快速支付系統進行付款及資金轉賬。快速支付系統由結算公司提供及運作。因此,快速支付系統服務受結算公司不時就快速支付系統施加的規則、指引及程式規限。本B部管限我們向您提供的快速支付系統服務及您的使用(如該服務可供使用)。
(b) 除非另有指定,如本B部的條文跟我們的其他條款及條件不一致,均以本B部的條文為準。凡與本B部的條文相關並與本B部無不一致的情況下,我們的條款及細則的其他條文適用於快速支付系統服務。
(c) 當您要求我們代閣下於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中登記任何識別代號,或代您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設置任何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或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進行付款或資金轉賬,您即被視為已接受本B部的條文並受其約束。除非您接受本B部的條文,您不應要求我們代您登記任何識別代號或設置任何電子直接付款授權,亦不應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進行任何付款或資金轉賬。
(d) B部使用的詞彙具有以下所載涵義:
「戶口綁定服務」 指由結算公司提供作為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一部分的服務,讓參與機構的客戶使用預設的識別代號(而非戶口號碼)識別一項付款或資金轉賬指示的接收地,或其他有關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的通訊的接收地。
「預設戶口」 指您於本行或任何其他參與機構維持的戶口,並設置該戶口為預設戶口,以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收取付款或資金,或(如結算公司的規則、指引及程序指明或許可並在指明或許可的範圍內)支取付款或資金。
「電子直接付款授權」 指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以電子方式設置的直接付款授權。
「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 指結算公司提供作為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一部分的服務,讓參與機構的客戶設置直接付款授權。
「快速支付系統識別碼」 指由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產生的並與參與機構的客戶戶口關聯的獨有隨機號碼。
「快速支付系統服務」 指我們向您不時提供的服務(包括二維碼服務),讓您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及結算公司就快速支付系統不時提供的戶口綁定服務、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及任何其他服務及設施,進行付款及資金轉賬。
「結算公司」 指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 或 「快速支付系統」 指由結算公司不時提供、管理及運作的快速支付系統及其相關設施及服務,用作(i)處理直接付款及存款、資金轉賬及其他付款交易;及(ii)就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及戶口綁定服務交換及處理指示。
「參與機構」 指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的參與機構,該參與機構可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零售支付系統營運者、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或任何其他結算公司不時接納為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參與機構的人士。
「識別代號」 指結算公司接納用作戶口綁定服務登記的識別資料,以識別參與機構的客戶戶口,包括客戶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或快速支付系統識別碼。
「二維碼服務」 指由我們不時向您提供的二維碼及相關的付款及資金轉賬服務。
「監管規定」 指結算公司、我們、任何其他參與機構、彼等各自的聯繫公司或集團公司或您不時受規限或被期望遵守的任何法律、規例或法庭判令,或由任何機構發出的任何規則、指示、指引、守則、通知或限制(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a) 我們可向您提供快速支付系統服務,讓您使用快速支付系統及結算公司就快速支付系統不時提供的戶口綁定服務、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及任何其他服務及設施進行付款及資金轉賬。 我們有權不時制定或更改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的範圍及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的條款及程序。 您須接受及遵守這些條款及程序方可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
(b) 我們可提供快速支付系統服務,以我們不時指定的任何貨幣(包括港幣及人民幣)進行付款及資金轉賬。
(c) 您須以我們不時指定的形式或方法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並完成程序,方可讓我們代您處理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進行付款或資金轉賬的指示。
(d) 所有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進行的付款或資金轉賬交易將按照銀行同業結算及交收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機構及結算公司不時協議有關快速支付系統的安排)處理、結算及交收。
(e) 我們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快速支付系統服務,而無需給予通知或理由。
(a) 您須於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登記您的識別代號,方可經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使用戶口綁定服務收取付款或資金轉賬。我們有酌情權是否向您提供快速支付系統識別碼作為識別代號。
(b) 於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登記及更改識別代號及相關紀錄,必須按照結算公司不時施加的適用規則、指引及程序。您須以我們不時指定的形式或方法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並完成登記程序,方可讓我們代您登記或更改識別代號或任何相關紀錄。
(c) 如您在任何時間為多個戶口(不論該等戶口於我們或於任何其他參與機構維持)登記相同的識別代號,您必須將其中一個戶口設置為預設戶口。當您指示我們代您設置或更改預設戶口,您即同意並授權我們代您向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發出要求取消當時於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已登記的預設戶口。
(a) 您須以我們不時指定的形式或方法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並完成程序,方可讓我們代您處理設置電子直接付款授權的要求。指定程序可包括要求有關人士使用其各自的戶口號碼或客戶識別號碼或代碼設置電子直接付款授權,並提供某些確認及/或授權。為免生疑問,識別代號並非為核實電子直接付款授權的設置而設。設置電子直接付款授權後,識別代號及相關紀錄如有任何更改,或終止識別代號,皆不會影響已設置的電子直接付款授權。
(b) 我們將直接進行及後的變動,包括但不限於由收款人參與機構提出的更改、取消、暫停或重啟指令,並不作另行通知。
(a) 本第5條,連同我們的其他條款及細則及適用於您透過其使用二維碼(或QR碼)服務的應用程式的任何其他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二維碼服務的使用。
(b) 使用二維碼服務及您的責任
(c) 保安
(d) 我們的責任及責任限制
(a) 識別代號及戶口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
您只可為自己的戶口登記您的識別代號,亦只可為自己的戶口設置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您必須是每項識別代號及每個提供予我們登記使用戶口綁定服務及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的戶口之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當您指示我們代您登記任何有關快速支付系統的識別代號或戶口,即確認您為相關識別代號或戶口之現時真正的持有人或授權使用人。這對於流動電話號碼至為重要,皆因於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可被循環再用。
(b) 識別代號
您用作登記戶口綁定服務的任何識別代號必須符合結算公司不時施加的任何適用要求。例如,結算公司可要求登記作識別代號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必須與您於相關時間在我們的紀錄上登記的聯絡資料相同。您明白並同意,我們、其他參與機構及結算公司有權及可酌情(而無須通知及獲取客戶同意)取消任何根據可用資料屬不正確或非最新的識別代號的登記。
(c) 正確資料
(d) 及時更新
您有完全責任向我們適時發出指示及提供資料變動或更新,以更改您的識別代號(或相關紀錄)或任何電子直接付款授權設置,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您的預設戶口,或終止任何識別代號或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您承認,為確保有效地執行付款及資金轉賬指示及避免因不正確或過時的識別代號、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或相關紀錄而導致不正確的付款或轉賬,備存您的最新識別代號、電子直接付款授權及所有相關紀錄至為重要。
(e) 更改預設戶口
如您或相關參與機構因任何原因終止作為預設戶口的戶口(包括該戶口被暫停或終止),結算公司的系統會自動按戶口綁定服務下與相同識別代號相聯的最新登記紀錄指派預設戶口。您如欲設置另一戶口作為預設戶口,您須透過維持該另一戶口的參與機構更改登記。
(f) 您受交易約束
(g) 負責任地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
您必須以負責任的方式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尤其需要遵守下列責任:
(h) 其他有關付款及資金轉賬的責任
我們將按本B部及我們的條款及細則內的適用條文處理您就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給予的任何指示。您須遵守其他有關付款、資金轉賬及授權直接付款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在相關戶口存有足夠資金用作不時結清付款及資金轉賬指示。
(i) 您須就您的授權人士負責
當您授權任何其他人士向我們發出有關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的指示或要求(不論您為個人、公司、法團、獨資經營或合夥公司或任何其他非法團性質的組織):
(a) 我們會按結算公司不時施加的適用規則、指引及程序,處理及向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提交您的指示及要求。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有權按其認為適當的次序或方法處理及執行您的指示及要求。我們無法控制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的運作或其執行您指示或要求的時間。當我們從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或透過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不時收到涉及您的任何識別代號(或相關紀錄)或電子直接付款授權設置或其他有關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事項的狀況更新通知,我們會以我們認為適當的方式及時間通知您。
(b) 在不減低上文第7(a)條或我們的條款及細則的影響下:
(c) 您的確認及彌償
(a) 為了使用快速支付系統服務,您可能需要不時向我們提供有關下列一名或以上人士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
我們不時就有關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獲提供或由我們編製的所有個人資料及資訊統稱為「客戶資料」。
(b) 您同意(及如適用,代表您的每名董事、人員、僱員、獲授權人士及代表同意)我們可為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的用途收集、使用、處理、保留或轉移任何客戶資料。此等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以上:
(c) 您明白及同意客戶資料可能被結算公司、我們或任何其他參與機構再披露或轉移予其客戶及任何其他使用結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統的第三方,作為提供及運作戶口綁定服務及電子直接付款授權服務之用。
(d) 如客戶資料包括您以外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包括任何於上述第8(a)(ii)條或第8(a)(iii)條指明的人士),您確認您會取得並已取得該人士同意,就結算公司、我們及其他參與機構按本條款指明的用途使用(包括披露或轉移)其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
最近更新日期:2021年4月13日。